轉眼間, 原來已經簽紙一年了, 還是甚麼也沒有定下來, 酒席, 禮金等......甚麼也沒有...... 我很討厭每件事都做得十分慢......
兩星期前向老公發了個脾氣, 是因床頭的燈熄掉了, 叫他去買一顆新的燈泡, 他拖了兩個星期多也沒有買到, 而每次我說要買數個在家作後備, 他就說不要太多東西放在家, 待沒有才去買. 但很多時候等到沒有才去找, 就要花時間, 我不喜歡這樣.
於是, 我忍不住, 一口氣去買了四個燈泡回家, 他說我買太多了. 叫他放到櫃子裏, 他就這樣放在枱上. 老公永遠都時不會看將來, 不會時間的人, 一個燈泡花了兩個星期......
我跟他說, "你還是找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子作你妻子吧! 她還有十多年青春給你浪費!"
最後, 他跟我道歉了, 和好如初.
這個星期末, 我們一起去慶祝一週年. 吃了一頓晚飯, 看了一場戲, 再用氣球裝飾了一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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