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, 舊公司的營運總監突然約我吃飯. 我走了差不多兩年了, 謝謝她想起我.
我走了後, 我的職位換了三個人, 最後更變成兩個人. 有數位曾叫我回去, 但好馬不吃回頭草吧... 正如拍拖, 說分手後, 我一定不會回頭, 走到分手這條路, 一定有不退的原因吧.
用饍時, 她說她會想起我之前跟她一起做的事, 最後, 她請我吃這頓飯.
快兩年了, 我現在的職位也跟她不相上下, 不同的是她是總監, 我是經理. 我想我再過五至六年更會有總監的名稱. 應該不能再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, 每家公司只有一個這樣的職位.
她最後說我們一定要保持聯絡, 我有點感動, 記得當初我離開時, 她也有叫我留下.
我一定會再跟她聯絡.
P.S. I am learning to be a good management pers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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